1)
脚手架搭没之前,确定搭设(包括拆除)施工方案。
2)单排
脚手架搭设高度不应超过24m;双排脚手架搭设高度不宜超过50m。
3 ) 当基础下有设备基础、管沟时,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不应开挖,否则必须采取加固措施。
4 ) 脚手架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,在双排脚手架中,横向水平杆靠墙一端的外伸长度不应大于杆长的0.4倍,且不应大于500mm。
5)脚手架必须设纵、横向扫地杆。纵向扫地杆应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处的立杆上,横向扫地杆应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。
6)高度在24m以下的单、双排脚手架,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,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,底层斜杆下端均必须支承在垫块或垫板上。24m以上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。
7)高度在24m以下的单、双排脚手架,宜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。24m及以上的双排脚手架,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。50m以下(含50m)脚手架连墙件应按3步3跨进行布置,50m以上脚手架连墙件应按2步3跨进行布置,开口型脚手架两端必须设连墙件,连墙件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层高,并不应大于4m。